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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:你跳我也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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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哦,本s明白了。”总司的右手上汇聚起沉甸甸的魔力,直接贯穿骨女的心口处,强大的魔气将骨女的身子包围起来,骨女还没反应过来,就已经被腐蚀成一堆灰烬。

    “那个谁,既然你什么都说了,本s还留你何用?”总司这句话让骨女妥妥的死不瞑目了,那对骨灰化作一串串黑色的文字,飘向天空的彼岸。

    终究是卡提尔由语言创造出来的妖怪,无法拥有真正意义上的灵魂,死后也只会回到创造者的身边,重新化为纸上的文字……

    等等!也即是说只要跟着这串文字走,就可以找到卡提尔那个混蛋了?

    总司刚刚才感叹自己的睿智,就发现那文字已经消失在空气中了。

    “切!让它溜掉了吗?”

    至于卡提尔这边,则是正相反,他很合时宜的展开一本空白的和歌集,上面就自动浮现出文字,并且乖巧的化为总司曾经吟唱过的那首诗歌。与此同时,强大的能量流入卡提尔的身体,让他发出惬意的感慨声:“呵呵,由在下的诗词创造出来的孩子,它们在这幻世里通过杀戮得来的能量,将通通汇集到在下的身体里。”

    所以,尽情的杀吧!你们这些无知的人格们,将在下创造的妖怪都杀掉吧!它们死时的悲鸣将化作在下的力量!即使你们不杀,它们也会为在下传播谣言,照样可以增强在下的能力。

    反正不论如何,他都不亏哦。

    “卡提尔阁下,小人已搜遍全部寺庙,尚未发现佛祖的石钵。”一身黑衣的俊俏男子突然出现在卡提尔的身边,宽大的斗篷遮住了脸颜,看不清相貌,但是从那冰冷磁性的嗓音来看,不是帅哥就是声优。

    “唉,难道说佛祖的石钵不在庙宇里面?这就难办了。”卡提尔有些苦恼的撅起嘴巴,他这人不介意麻烦,但是最讨厌琐碎的事情,例如找东西之类的。

    卡提尔打开和歌集,提笔写道:“记起当时,皇子为了抢先他人得到辉夜姬的垂青之时,他走到大和国十都市某山寺里去,把宾头庐面前的被煤烟熏黑的钵取了来,装在一只锦囊里,上面用人造花作装饰,而且题词‘渡海超山心血尽,取来石钵泪长流。’。”

    黑衣男子一言不发的听着,似是一具尸体。

    卡提尔接着说道:“辉夜姬看看那钵有没有光,连萤火那样的光也没有。于是回答他一首诗,那首诗是什么来着……让在下想想……哦!对了!‘一点微光都不见,大概取自小仓山。’”

    随着卡提尔的书写,纸上的文字如同有了生命一般浮起,串成dna双链螺旋的形状,接着化作一个荧光闪烁的石钵!

    卡提尔啧啧笑着,拿起那个假石钵扔给黑衣男子,说道:“你拿着这个,潜入那窝囊废画师的队伍里,随时听从在下的命令行动,知道了吗?”

    五个封印,只要有一个湖投入了假的祭品,神明就永远无法苏醒。虽然这和他的愿望有些违和,但是以防万一,还是做好两手准备比较妥当。

    “反正那些白痴是不会怀疑你的,尤其是那个女孩,你可要装的像一点哦。”卡提尔笑得非常阴狠,黑衣男子听到后便一手扯下身上的斗篷——

    斗篷下的脸,居然是裴易的容颜!

    黑衣男的性格,也从刚才的死气沉沉变为颓废无良,勾起嘴角道:“没问题,莎士比亚曾经曰过:隐藏的忧伤如熄火之炉,能使心烧成灰烬。”

    当谎言变成了真实,原先的真实便会消失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葛轻等人正在一棵大树下稍作歇息,莱昂斯很勤快的取出水囊从河边取来清洁的水,递给葛轻和女性的维仔。

    葛轻点头道谢,边喝边感叹道:“想那时候天还是蓝的,水也是绿的,鸡鸭是没有禽流感的,猪肉是可以放心吃的,欠债是要还钱的,丈母娘嫁闺女是不图你房子的……”

    维仔接到:“就连孩子的爸爸……也是明确的。”

    葛轻想到这就忧伤,再次悲叹:“你再看看现在的二十一世纪?吃烧饼吃出啤酒盖儿,吃馄饨吃出樟脑丸,打苍蝇手拍在钉子上!”

    维仔也很难过:“我有一次去青松观烧香,3ds游戏机掉到功德箱里拿不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你说,要不干脆留在这里算了,省得回去了还要考试。”葛轻和蔼的摸摸维仔的脑袋,取笑道:“闺女,你要是长大了,肯定是个美人儿。”

    维仔还真的不在意自己的性别,毕竟神兽都是比较神的,没读过什么书,文化水平低下,但是维仔又自己的执着:“那可不行,孔夫子说的好:千万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,要在周围几棵树上多吊死几次试试!”

    “那已经不是孔老夫子了,而是曾小贤了。”葛轻撇撇嘴,莱昂斯早已习惯了他们的神级吐槽,他是个喜欢安静的人,但是他更喜欢听葛轻的声音,所以每每此时都只是坐在葛轻身旁绘画。

    他什么都画,大部分是人物,偶尔是山水,有时也会画些地狱修罗之类的东西。

    维仔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接葛轻的吐槽,只好装作眼神失去焦点,就在这时,他瞟到了一个很有福利的东西,大叫道:“嘿!大姐头!那里有飞碟……啊呸!那里有村庄!”

    “哟西!今晚总算是不用风餐露宿了!”其实她也从没风餐露宿过,基本沿路都能碰到民宿和村落,莱昂斯一直跟在他们后面,直至村庄门口的时候,他停了下来,提醒前面两个二货:“等,一下!”

    “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!”维仔叫道。

    只有葛轻乖乖拉住了维仔,经过这几日的相处,她明白莱昂斯是一个若不是他们有危险,就绝不会出声的人,维仔掉坑里了也没关系,怎么说都是神兽,而她这个人类,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尽量别添麻烦。

    莱昂斯指了指村子门口的三个鸟居(日本的一种建筑),尽量流利的说道:“这三个,鸟居的颜色,分别,是,青、赤、黄。”

    维仔毕竟是非人类,一听就懂了,低喃道:“地狱的三原色!”

    修罗为青,恶鬼为赤,畜生为黄。将这些混在一起就会成为黑色,化作地狱的入口。

    哎呀呀,听起来挺严重的啊,葛轻纠结了很久,问了问维仔的意见:“维仔,你怎么看?”

    外表十岁小女孩的维仔,吞了口唾沫壮胆,哆嗦道:“怎么说呢,这个村庄就类似于一个装了恶鬼的棺材……只要不进去就不会有事。”

    葛轻嘴角抽搐:“我宁愿谁在棺材里,都不要和棺材一起睡!”

    就在他们蹲在一个角落叽叽喳喳要不要进棺材的时候,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身影,畏畏缩缩的站在村子口,哭诉道:“呜呜呜,有人吗?我不小心迷路了,可以借宿一晚吗?”

    虽然这个很熟悉的男人,穿着一身精练的短打,可惜这人穿不出短打的气魄,反而显得一脸小受,细皮嫩肉的,一看就晓得保养的很好!我要是鬼都第一个从他下手!

    眼看这人就要踏入村庄了,维仔实在是忍不住了,怎么说都是队友,于是他跳出来大吼道:“宅四!youjump!ijump!(你跳我也跳!)”